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
抓紧编制今后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作出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对今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姜伟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各地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的有关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实现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齐骥指出,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全面落实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以及国有林区、垦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优先供应土地,增加政府投入,实行税费减免,加大信贷支持,确保实现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目标。齐骥强调,各地要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加快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今年供应要比去年明显增加。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和服务,严格建设标准,加强准入管理,强化管理服务,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抓紧编制今后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齐骥要求,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当前,要在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同时,着重加强需求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也邀请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