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不文明执法现象,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面临形势,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
当前,随着城镇化的高速推进,城市管理问题日趋复杂,城管执法队伍身处执法一线,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所涉问题敏感,稍微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事端。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重损坏了整个城管队伍的形象。各单位要认清形势,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我省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理顺关系,变压力为动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制定一套完整有效的巡查、立案、调查、审查、执行和结果核查程序,规范使用文明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减少处罚弹性。特别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对轻微违法事件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当前,正值盛夏时节,城市管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各单位要切实关心弱势群体,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和残疾人员要进行规范经营管理,对瓜农进城、夜市扰民等事件要联合有关部门搞好疏导,对新疆和其它民族地区来鄂经商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处理不当,引发事端,影响社会稳定。
三、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十条禁令”,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着力解决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态度不端正、执法方法不规范、做群众工作不耐心、言行举止不当、仪容仪表不整等问题。通过教育,提高队伍知法懂法、执法守法的水平。当前,随着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城市管理重心逐步下移,对城管执法队伍的管理,各单位要迅速建立起“双重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城管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防止出现管理断层和滑坡。
四、珍惜成绩,严格查处不文明执法行为
近两年,全省城管执法队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大力开展城市容貌整治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此,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对城管的评价也在逐步改变。各单位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加大对违法违规、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查处,对粗暴执法、恶语伤人、打骂市民,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停职待岗学习等处罚。对屡教屡犯的执法人员,要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清出执法队伍;对违法执法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