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2-3-9 00:00|
查看: 906|
评论: 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1]685号)要求,今年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建委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职责,负责人和联系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二、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www.ccost.com)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当地住建委。省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三、各地住建委应及时审核企业报表,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打印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并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各地在填报统计数据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联 系 人:华桦、左虹
联系电话:027-51826498